1.每学年第一、二学期集中进行中期退课,第三学期不安排中期退课。
2.每学期最多允许退课一门。
3.学生自主在 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无需审核,申请成功即可退课,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退课申请。
4.每学期第九周及之前结束的课程、已提交成绩的课程、重修类课程以及辅修专业单独缴费的课程,不允许退课。
4.中期所退课程不收取费用。
5.学生退课成功后,该门课程在中文成绩单成绩栏记载为W(Withdrawal),该门课程不参与GPA计算。
第8周本科生院发布中期退课通知。
学生在第9周周一至周六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操作中期退课。退课完成及时生效。
联系电话:027-6875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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