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服务描述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教育部搭台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对接的项目,旨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6大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

服务流程

一、管理系统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

二、申报与管理流程

(一)申报时间:教育部每年上半年启动年度项目建设工作,

学校在本科生院主页发布校内管理通知。

(二)流程

项目管理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企业制定项目指南”,“教育部审核、发布项目指南”、“申报与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验收”,各阶段实施滚动、动态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遵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1.企业制定项目指南。企业在项目平台上提交项目指南。

2.教育部审核、发布项目指南。教育部对企业提交的项目指南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并在项目平台上面向高校发布,请动态关注。

3.申报。教育部发布项目指南后,申报人即可在项目平台进行申报。请申报人注意各个子项目的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申报书提交后,请及时在平台上关注学校和企业的审核进度。

申报书申请本科生院公章流程:提交纸质申报书1份,申报书的审核意见栏,学院应签署明确意见,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签署协议。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应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协议书申请 公章流程:提交《 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3份、纸质协议书若干份。申请单上应有详细的项目信息、教学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等。

5.立项。经企业审核、教育部核定,教育部公布立项名单。

6.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好项目实施,学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经费到账后,申请经费入账请填写经费申领及开具发票信息表。本科生院分批进行办理。

7.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后,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结题申请报告等结项材料须经学院、本科生院审批后,再提交给合作企业验收。教育部审核后公布通过结题验收的名单。

对应办理办公室及电话

教务处,027-6875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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