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共有94个项目获批立项,(详见附件1)。现将项目管理事宜说明如下。
一、教育部文件精神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管理工作遵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 〔2020〕1号,附件2)执行。请项目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项目所在学院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加强与相关企业的联系,按照要求高质高效地推进项目实施,并完成与企业约定的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学院、学校及企业报告。高校应以项目结题作为成果认定的重要条件。
二、校内管理
本科生院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校内统筹管理单位。校内将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认定为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内管理工作说明如下。
1.项目进度查询。项目负责人可登录项目平台(https://cxhz.hep.com.cn/r/w),通过“产学合作”-“立项证书下载(2024)”页面查看项目立项情况并下载立项证书。
2.项目经费申领。确定项目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申领及开具发票信息表(附件3),本科生院定期走经费申领流程。
3.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后,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结题申请报告(附件4)等结项材料须经学院、本科生院审批后,再提交给合作企业验收。教育部公布通过结题验收的名单。
4.工作联系。请项目负责人加入工作交流群“武大创新创业教育”(QQ群号:546723649),后续有关通知将通过工作群发布。校内联系人:蒋老师,027-68755986。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3.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经费申领及开具发票信息表
4.结题申请报告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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