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示范课堂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负责人切实做好示范课堂建设工作,不断更新、完善课程内容,确保课程内容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示范课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学校将对2020年立项的示范课堂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立项的 示范课堂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示范课程须全程录制,并在 珞珈在线网络教学平台示范课堂专区进行全校展示,公布上课时间和地点,公开课程的全部随堂视频、教学资料和教学活动,供广大师生观摩学习。
2.教学团队积极开展午餐会、教学沙龙等课堂教学讨论活动,以交流促建设。
3.教学团队须在建设期内持续开设该课程。课程内容设计合理、教学方法形式多样、教学效果突出,课程体现科学性与时代性,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
三、验收材料
1.由项目组填写并提交纸质版《 示范课堂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封面须盖教学单位公章,并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2.项目组提交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相关成果的纸质材料一份,并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项目验收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3年3月24日前交至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联系人:朱智敏,电话:027-68755738,Email:1097402337@qq.com。
四、验收安排
1.本科生院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认定为 示范课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示范课堂立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验收的,可申请延缓一年验收,若一年后仍未能达到验收要求,则取消立项。学校对已认定为示范课堂的课程,将持续进行质量跟踪评价;
3.验收结果将发文公布。
附件:1. 2020年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待验收名单
2. 示范课堂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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