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客观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促进教师持续改进课堂教学质量,现定于2026年4月7日起组织全体本科生进行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安排
本学期评教时间为第6周—第18周(2026年4月7日—7月4日),评价系统将在4月7日8:00启用,7月4日22:00关闭。
二、评教组织与方法
各学院需积极督促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管理员可随时查看本学院评价进度,教师可随时查看学生评教意见,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三、评教结果的运用和评教要求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的参考。各学院要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广泛宣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的重要意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确保学生全员独立参评,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使用价值。
联系人:李园园
联系电话:68754570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院管理员操作指南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教师操作指南
2026年4月2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