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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大通识3.0”课程进行2025年期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 通识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函〔2021〕30号),为了做好我校通识课程建设规划,加强我校对“武大通识3.0”课程的管理,学校将对“武大通识3.0”课程开展2025年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第一批至第四批立项的“武大通识3.0”核心通识课程和一般通识课程,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采取申请制。课程建设达到合同要求可以申请考核,具体要求如下(需同时满足):

1.完成课程资源库建设,有课程独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珞珈在线平台、学习通APP等方式建课,能为学生提供课程学习资料下载,满足师生互动需求等;

2.课程团队已出版课程配套教材或形成完整的课程讲义;

3.课程团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4.最近一学年核心通识课每学期至少开设一个课头,每学年至少开设两个课头,其中课程负责人至少开设一个课头;一般通识课每学年至少开设一个课头。

三、考核安排

1.课程组填写《“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表》(附件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将考核表上传至“结题材料-申报书上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上传至“结题材料-佐证材料”),于2025年12月12日前在“ 评审系统”(http://v208071.kypt.chaoxing.com/)内提交;

2.教学单位管理员于2025年12月16日前在“ 评审系统”(http://v208071.kypt.chaoxing.com/)内审核确认考核课程与相关材料;

3.学校组建专家组对所有课程进行考核;

4.核心通识课程现场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课程建设期内达到基本开课要求(详见二、4),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可申请考核等同通过:

(1)获评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且课程名称一致;

(2)课程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要求满足国家级一等奖成员、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五、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省级二等奖排名第一),且所获教学成果奖内容与课程紧密相关。

申请等同考核通过的课程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中需说明所获教学成果奖内容与课程的关联处),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佐证材料”处。

2.参加“武大通识 3.0”期满考核,并达到合同要求的课程经专家评审通过可结项;本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课程应积极做好课程建设工作,明年参加最后一期期满考核。


附件1:2025年“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名单

附件2:“武大通识3.0”课程期满考核表

附件3:支撑材料说明

附件4: 评审系统操作指南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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