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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各学院:

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 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一)学校一般不控制各专业学生转出人数,学院不得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二)学院应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各专业当年拟接收人数不低于大一学生人数的10%,不超过30%;实际接收人数(含大一、大二)不得超过拟接收人数。

四、转专业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 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二)各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方式和安排等),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实施细则和转专业人数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xjk@whu.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待本科生院审核后,各学院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2023年12月29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设置。

(四)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五)2024年2月28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六)2024年2月29日-3月5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为了加强转专业工作的过程管理,请各学院确定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后报本科生院。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七)2024年3月6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附件2)纸质版连同学院转专业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①转专业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拟转入学生名单是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通过;③转专业过程中的学生申诉情况。),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

(八)2024年3月7日-3月13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九)2024年3月14日,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专业控制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专业。转专业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或撤销。

2.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转专业细则,规范审批流程,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加强专业认识教育,切实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3.联系人:竹老师,联系电话:6875457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 各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2.2024年 各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表

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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