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
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要认真研究《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2、各相关单位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177664@qq.com,纸质版一式2份(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至本科生院南楼215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弃权。
联系人:郭贤星;电话:6875384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