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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 所属部门:

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

第三学期为2021年6月27日至7月24日,共4周。现正式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课表编排工作。

“三学期制”改革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要求,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和学术讲座、集中性实践实训课程、跨学科课程、通识课程、创新创业课程、重修课程、辅修课程以及国际课程。

本学年第三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要进一步统筹协调、精心设计,充分考虑与第二学期的衔接,完成实习、实验、实训等课程;部分理论课程可根据第二学期授课情况安排提高班,深化教学效果。要进一步促进交流、注重效益,积极利用国内外优秀师资,引进开设课程;鼓励学生赴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对部分学业困难学生积极指导,开展个别科目不及格学生复习备考等教学活动。要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确保质量提升。

全校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第三学期教学安排,缜密安排教学进程,团结协作,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课表编排进程表


2021年3月22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三学期课表编排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第6-8周

制定并上报教学计划

①核对计划人数和计划班级数

②注意开课学院和计划类型

③同时上报通识选修课计划

④教师管理和课程管理维护

学生所在院教学秘书

第9周

审核教学计划

教务处

第10-11周

制定课头

①注意合课操作

②完整填写教材、人数和排课要求

核对课头(人数)

上报并审核课头


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教务处

第12-13周

排定课头时间

①排课顺序:公共课-各学院专业课

②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③三节课安排在3-5、6-8或11-13节;两节课安排在1-2、3-4、6-7、8-9或11-12节

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第14周

排定教室

教务处

第15周

核对课表

①上课时间(学生/教师)是否冲突

②上课地点是否合适

学生所在院和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第16周

印发课表,上网公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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